面对展览业产品涉嫌侵权的诸多问题,会展行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迫在眉睫。2006年1月,中国国务院相关部委联合发布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同时,中国贸促会(CCPIT)和国际展览管理协会(IAEM)在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合作论坛上正式发表了《中美会展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声明》,并与中国会展行业从业单位共同签署了《中国会展行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同年11月,在北京举办的第73届UFI年会期间,中国贸促会与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签署了《关于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合协议》。
为了深化中国与国际间会展业的合作,本着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的目的,2007年8月20日,科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与我公司等24家中国组团单位代表,在京签署了《关于合作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根据双方事前达成的共识,各组团单位除完成其组团参展的责任外,还有义务维护展览主办机构的利益。
出席本次签署仪式的有科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代理首席执行官赫伯特.迈纳、科隆展览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向军、我公司代表杨明副总经理以及其他展览公司负责人和媒体嘉宾。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为推动在规范和开放的大环境下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合作奠定了基础。科隆公司与中国合作伙伴单位表明了双方对于提供公平竞争环境,反对展会上针对展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鲜明态度。科隆与组团单位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法律许可的措施,并与政府部门合作,尽快有效地惩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防范其重复发生。并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向参展企业告知如果侵犯只是产权将面临的后果等相关信息,同时还将在中国和德国就如何在展览会上保护只是产权的题目进行新闻媒体宣传活动。